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现将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0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协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斑小将美白隔离防晒乳等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分级分类 让化妆品监管更加有序——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市场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好化妆品经营监管责任,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三项举措切实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促进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提升化妆品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39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丝悦护理染发霜(咖啡色)等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为保障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市局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暨问题交办会
10月12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暨问题交办会,回顾总结第二季度全市“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季度风险管理重点任务,持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爱云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