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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9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贵州省委托贵阳市贵安新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委托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贵州省委托贵阳市贵安新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委托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委托事项

(一)药品生产许可

1.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2.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

3.药品生产许可许可事项变更

4.药品生产许可登记事项变更

5.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依申请注销)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三)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7.《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8.《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

9.《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

10.《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注销(依申请注销)

(四)化妆品生产许可

11.化妆品生产首次许可

12.化妆品生产延续许可

13.化妆品生产变更许可

1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依申请注销)

(五)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省级)

15.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省级)

(六)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省级)

16.《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核发

17.《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换发

18.《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事项变更

19.《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登记事项变更

20.《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注销(依申请注销)

(七)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

21.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

(八)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

22.《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

23.《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换发

24.《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许可事项变更

25.《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登记事项变更

26.《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注销(依申请注销)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

27.企业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审批

28.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审批

(十)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29.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十一)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30.《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许可

3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许可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3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

3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

3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

二、委托行政许可实施范围

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贵安新区)

三、委托依据

《贵州省委托贵阳市贵安新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四、委托期限

2024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

五、委托行政许可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28日起,需办理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的,请向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851-86987163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51-87987613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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