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21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21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8 08:41:43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浏览次数:4162
核心提示:为规范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现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3〕21号
发布日期 2013-05-27 生效日期 2013-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理化检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27日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