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药品、化妆品等受理业务的公告 (第252号)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药品、化妆品等受理业务的公告 (第252号)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16 08:43:34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32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房已搬迁,部分业务系统完成调试。自2019年10月15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药品、化妆品、GCP、GLP、特殊药品进出口、中药保护品种、特殊食品对外受理业务。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第252号
发布日期 2019-10-15 生效日期 2019-10-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房已搬迁,部分业务系统完成调试。自2019年10月15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药品、化妆品、GCP、GLP、特殊药品进出口、中药保护品种、特殊食品对外受理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9年10月1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出口 化妆品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