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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沪经信都〔2021〕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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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2 08:51:26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69
核心提示:总体要求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化妆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领创造新消费需求,联动长三角,着力营造“总部经济、科技创新、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展示体验、渠道服务、平台交易、资本融通”一体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化妆品产业发展生态。重点领域是前沿科技、新型代工、检验检测、数字化制造和服务。
发布单位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经信都〔2021〕603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生效日期 2021-07-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上海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化妆品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美丽产业,是上海打造时尚消费品高端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上海“国际时尚之都”的重要抓手,是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实践。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化妆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领创造新消费需求,联动长三角,着力营造“总部经济、科技创新、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展示体验、渠道服务、平台交易、资本融通”一体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化妆品产业发展生态。努力把上海打造成为聚合全球化妆品产业高端要素资源的高能级总部集聚地,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妆品高品质制造地,引领国内化妆品产业链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策源地,汇聚融合东西时尚和文化的化妆品品牌集萃地。

力争到2023年,全市化妆品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化妆品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形成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领军企业10家、20亿元的优质企业10家以上。拥有3-5个走向国际的领军品牌,培育20个国内一流经典品牌,孵化一批潮流新锐品牌,上海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培育10家全国领先的化妆品设计引领示范企业,遴选20个“上海设计100+”优秀化妆品项目,培育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专利数逐年提升。培育20家先进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功效评价机构。打造10家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和应用场景。

二、重点领域

前沿科技。深入研究生物工程学、皮肤科学、植物学等各学科前沿科研成果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努力将上海打造成化妆品前沿科学研究成果策源地。加强在生物工程与制剂新技术、皮肤健康产业、天然来源功能性物质提取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对标国际,以生物、化学新原料开发技术为支撑,以植物资源提取的功效成分为特色,开展高品质原料、创新配方、高科技包材的研发和生产。

新型代工。利用化妆品产业集群优势和制造加工及地域品牌、产品品牌优势发展新型代工。在原始设备生产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原始品牌制造商(OBM)以及先进加工制造工艺方面,探索高质量发展新经验,壮大产业规模能级。

检验检测。重点推进化妆品新原料及功效的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的突破发展,加快检测速度和降低检测费用。率先引入国际检测技术和方法,率先探索适应东方肤质的检测体系及标准,提高检测水平和权威性。推进企业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发新型检测设备和标准应用。

数字化制造和服务。推进化妆品柔性生产,引入消费者体验设计,满足护肤美妆个性化需求。优化化妆品供应链管理,建立与直播、电商等新消费平台匹配的供应响应机制。推进化妆品领域工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两网融合,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打响名品牌行动

1、打造中国知名自主品牌生力军。做强一批领军品牌,开展“上海制造品牌”化妆品企业遴选,支持对标国际一流,提高品牌管理水平,开拓国际主流市场。做新一批经典品牌,在化妆品领域开展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培育,推进经典品牌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做优一批新锐品牌,开展化妆品新产品新品牌培育库建设,探索建立新锐品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品牌加快实现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的突破和提升,率先在国外大都市核心商圈开设门店或专柜。(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2、打造东方美谷时尚美妆产业金名片。结合奉贤新城“一城一名园”建设,打造化妆品全产业链标杆示范。提高东方美谷国际化妆品大会能级,举办化妆品品牌全球论坛,成立国际品牌联盟、建立国际品牌中心、发布全球化妆品品牌价值指数、东方美谷品牌发展白皮书等。加快国内外品牌项目导入,推动东方美谷成为融合东西时尚文化的国际美妆品牌集聚地。(责任部门:奉贤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

3、打造南京西路美妆品牌世界橱窗。发挥南京西路作为国际品牌开拓中国市场首选地的放大效应,引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优质自主品牌。办好上海国际美妆节,打造全球一线化妆品首发、首展、首秀地。促进全球美妆品牌运营总部、创意设计总部集聚,大力培育品牌战略咨询、电商代运营、金融服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平台。支持上海优质美妆企业增加研发、科技和创意投入,提供线上线下无缝整合的全渠道购物体验。(责任部门:静安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4、打造全球化妆品时尚品牌消费地。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溢出效应,做强“虹桥品汇”进口化妆品集散地等,打造商贸、流通、消费一链贯通的全球化妆品时尚品牌贸易枢纽。结合重大节庆活动,做优“美谷美购”新零售展示厅等,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引进来”、本土自主品牌“走出去”。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品牌商圈为本土化妆品品牌保留一定比例专柜。把上海建设成为高浓度聚合时尚人物、时尚品牌、时尚事件的全球时尚高地,成为国际化妆品知名品牌的消费风向标。(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各区政府)

(二)铸造强链条行动

5、加快高品质原料和包装攻关。加强对新原料、功效原料、香精香料和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原料的攻关,将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发化妆品原料成分的注册备案申报,纳入创新指导服务项目。加强对可循环可回收包装材料、功能型包装设计的攻关,支持企业聚焦新材料、新设计、绿色工艺技术开展自主研发、创新突破。联合长三角地区行业协会、化妆品骨干企业、原材料供应商、检测机构等,推进产业链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6、加快美妆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依托社会组织、龙头企业,搭建产学研医平台,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医联合攻关的科技项目立项模式。鼓励化妆品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将科技创新力强、成果转化度高、成长性好、附加值高且符合条件的化妆品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扶持范围。做强东方美谷化妆品研究院、香精香料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吸引国内外一流企业来沪设立化妆品研发中心。(责任部门:市科委、市教委、市药品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奉贤区政府)

7、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化妆品的研究开发体系,参与化妆品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质量品牌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在化妆品行业中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化妆品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推进国家级和市级化妆品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奉贤区政府)

(三)数字优智造行动

8、赋能生产智能高效。鼓励企业应用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增强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分析能力,提升自动控制、自动包装等先进设备覆盖率。推动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提升,建立基于云计算的生产控制平台,面向化妆品新品开发发展智能排期、灵活排期应用,形成小批量、快速生产交付能力。鼓励综合应用智能传感、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生产全过程关键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能力,搭建化妆品良率分析与工艺优化系统。(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

9、赋能供应链贯通协同。鼓励企业综合利用产品二维码、会员制、公众号等手段,打通上游采购、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路销量、反馈评价等环节数据,依法合理开展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指引化妆品新品开发和生产销售行为,降低产品库存周期,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鼓励企业自建或与合作方共建数字化管理系统,满足产业链物流仓储管理需要,开发精准布局、货品跟踪、智能补调等仓储物流服务应用。(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10、赋能新模式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探索小批量、多品种、灵活度高的柔性生产、离散制造、生产空间集约利用等,加强企业消费者需求匹配能力。利用扩展现实(XR+)等技术,开展虚拟试妆,场景体验等应用,提升消费者产品体验度。发展护肤美妆个性化定制系统、成分快速匹配系统等智能化应用,探索消费者需求快速匹配的数字技术解决方案。(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

(四)融合新生态行动

11、与创意设计融合推动全领域品类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在化妆品功能、包装、产品等方面设计领先的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培养设计人才和大师工作室。鼓励化妆品企业通过创意设计,加强与工艺美术、绿色食品、智能穿戴等时尚消费品,与生命健康、先进材料等领域跨界创新,并开发针对婴童、男性、中老年等消费群体的新产品新品类。(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文创办)

12、与直播电商融合推动全新型业态范式发展。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美妆直播电商平台,建设若干美妆直播电商基地,培育优质多渠道网络服务(MCN)机构,扶持专业美妆直播服务机构。支持东方美谷打造美妆直播之都,率先创新线上化妆品批发零售业务模式和商业业态。鼓励美妆电商来沪发展壮大,设立功能型总部。优化化妆品电商仓储第三方物流管理服务。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通过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开展内容营销、直播自销,推广反向定制模式,形成消费促进生产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各区政府)

13、与文化旅游融合推动全方位时尚体验发展。在全市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增加化妆品元素。鼓励化妆品行业与电影、电视剧、综艺等文化娱乐联动,依托卫视、网络进行内容合作,开展富有东方特色的健康时尚文化传播。探索在品牌商圈开设上海自主品牌美妆时尚体验街区,开辟旅游购物专线。鼓励免税店设立国产化妆品牌销售专区。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探索设立各类美妆和时尚产业展示中心。(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政府、市文创办)

(五)构筑新高地行动

14、优化玉兰“双蕊多瓣”产业空间格局。玉兰花型双蕊:以奉贤东方美谷作为化妆品全产业链全功能核心承载区;以静安为主打造全球知名品牌多功能复合型总部集聚中心;玉兰花多瓣:浦东张江重点发展生命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和东方美谷“双谷联动、一体发展”;徐汇重点发展化妆品研发、检验检测及功能平台;青浦、闵行、松江、嘉定、金山、宝山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跨境电商、包材生产和相关配套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化妆品精品园建设。稳定化妆品产业承载区工业和研发用地底线,推进零散产业区块的优化布局,促进低效用地“二转二”,加快打开战略留白空间,发展化妆品产业。(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15、推动多梯次企业方阵发展。促进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国际500强、国内100强化妆品企业来沪打造多功能复合型总部,鼓励将结算、销售、投资、研发、生产等核心功能布局在上海。做强领军企业,支持多地布局、收购兼并,鼓励通过跨境并购等方式稳步开拓国际市场。做精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竞争优势突出、品牌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企业。(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六)创新慧监管行动

16、创新监管服务。推进化妆品地方规章制定,构建有利于加快化妆品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时间,加快产品上市速度。落实“一业一证”改革,依法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等相关工作下放至有条件的辖区。在有条件的区开设化妆品备案咨询服务窗口,及时梳理汇编政策问答,提供快捷咨询服务。探索加快国产化妆品品牌出口商检通关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建立化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妆品专利申请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化妆品商标进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推进化妆品广告规范发展,发挥广告对化妆品品牌建设的作用。(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各区政府等)

17、深化信用监管。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和分类监管,推进普通化妆品备案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备案与监管效率。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加强精准监管,加大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知识产权侵权等的执法力度。完善化妆品市场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制度,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等)

18、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建立数据共享和反馈机制。建立覆盖化妆品原料、生产、电子商务平台、检验检测、科研机构在内的企业家、专家议事机制,加强化妆品产业链信息沟通与合作交流。发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作用,开展法规宣传贯彻和实践培训,倡导行业自律,提升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专家力量,加强化妆品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化妆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等)

四、保障措施

19、加强行业人才保障。大力吸引海内外化妆品研发设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等人才。把时尚消费品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列入《上海市重点领域(产业类)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推荐有需求的企业申报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范围。鼓励企业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建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增设化妆品相关学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探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

20、加强多元资本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化妆品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探索设立化妆品产业投资基金。针对成果转化、品牌经济、创意设计、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且符合条件的化妆品项目、企业和平台,按规定予以聚焦支持,发挥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文创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化妆品产业工作专班,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方案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上海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区: 上海 
 标签: 检验检测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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