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速了解_法规解读_政策法规_化妆品法规中心_ - 北京富美特信息科技 - 化妆品伙伴网
法规解读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原创|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速了解

原创|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速了解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5 04:46:09  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886
核心提示: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依据化妆品有关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同时上线了新系统-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规范》,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都必须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有关事宜。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依据化妆品有关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同时上线了新系统-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规范》,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都必须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有关事宜。那么检验检测机构应注意什么?本次化妆品伙伴网将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1.如何查询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

微信图片_20210805164702

 

2.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检验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的机构需取得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需要(尚未纳入CMA认定范围的检验项目除外)。同时,检验检测机构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需经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能够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对于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配备两名(含两名)以上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含五年)以上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建立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和志愿者管理体系,并具备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检验机构的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相关信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并公布后即可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

3.检验能力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检验能力范围的依据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安全规范》)。国家药监部门在《安全规范》发布之后,不定期对其进行修订。因此,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和国家药监部门修订文件中涉及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的检验方法。例如;2019年,国家药监局将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等9项检验方法、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以及激素类成分的检测方法和化妆品中抗感染类药物的检测方法纳入《安全规范》;2021年,国家药监局将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等7项检验方法纳入《安全规范》等。

  本文为化妆品伙伴网化妆品合规中心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化妆品合规中心提供国内外化妆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化妆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