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2024年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2024年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3 08:14:15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7
核心提示: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的备案。
发布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22 生效日期 2024-07-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于8月12日至16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药化处(资料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20-87577187。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市2024年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备案产品清单.pdf

   2.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