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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振甲副局长出席2011年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并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5-17 09:36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核心提示:边振甲副局长要求,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坚定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全面履职,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月22日,2011年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边振甲副局长出席并讲话。边振甲副局长对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在人员少、任务重、基础差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开拓,努力创新,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初步奠定基础。

    边振甲副局长要求,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坚定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全面履职,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他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对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真抓好"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要积极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要抓紧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四是要加快推进监管体系建设。五是要强化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六是要大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边振甲副局长强调,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实行"三个一律",严把审评审批关,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一律不予批准并列入黑名单;凡出具虚假许可检验报告的,一律取消许可检验资格;凡申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批准。在净化市场秩序方面,要实施五个"必须",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全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要坚定不移地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日期:2011-05-17
 
 标签: 化妆品
 科普: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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