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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四项措施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16 11:52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今年来,苍南局四项措施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学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今年来,苍南局四项措施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学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是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企业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均纳入苍南局的监管范围内,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推动监管档案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企业电子档案,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提高监管效能。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制定《关于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重点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比较集中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染发类化妆品等重点产品,批发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是狠抓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美容美发行业规范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保障了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水平。在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中,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85家,未发现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添加、制售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及虚假广告等其他违法行为;在美容美发行业规范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中,检查化妆品批发企业8家,美容院、美发理发店122家;责令3家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整改;发现违法化妆品33盒,查扣货值396元,违法原因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标识,未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另外,苍南局还根据省局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温州市局转发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迅速开展其他各类专项检查。

    三是排查安全隐患,突出监管重点。根据省、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共抽取保健食品16个批次,化妆品28个批次。根据苍南县实际情况,结合风险监测抽检结果,以改善记忆类、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类、辅助降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重点品种进行监管;转发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通知至各基层所,并对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未发现通知上提到的违法产品品种或情况。对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日常监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企业经营中违规宣传和违规标识行为进行重点排查。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四是开展示范创建,规范行业发展。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苍南局开展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宣传、推荐工作,以点带面,促进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购销台站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提高苍南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

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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